注三 佛虽未与明记,已知其必证极果。故阴信冥通,如同业相缠,结成胎分。
正文 既游道胎,亲奉觉胤。如胎已成,人相不缺。名方便具足住。
译文 既已游道胎〈注〉,常蒙诸佛护念,法身渐渐证入,故亲奉大觉护念,为法身之胤嗣。方便智慧,渐渐具足,故如胎已成,人相具足。故名为方便具足住。
注 依此修因,自在无碍,如贵人处胎,安乐无拘。正如永嘉禅师所说:潜幽灵于法界。
正文 容貌如佛。心相亦同。名正心住。
译文 摄化众生,方便具足,故容貌如佛,以权资实,内照真如,理智圆满,所以心相也同于佛,此位名正心住。
正文 身心合成日益增长。名不退住。
译文 身心都合同成长〈注一〉,日益增进不退,名为不退住。
〈注二〉
注一 五住权智外现,容貌如佛,为身相同佛。六住实智内照,心相也同于佛。兼此身心二相为七住之因,故七住权实具足,二利兼进,故日益增长。
注二 此处与前六信位同名不退,有何区别?因六信位为信心不退,此位为住道不退。
正文 十身灵相,一时具足。名童真住。
译文 十身〈注一〉灵相,同时具足〈注二〉,名为童真住。
注一 十身为:一、菩提身,二、法身,二、威势身,四、相好庄严身,五、智身,六、愿身,七、化身,八、力持身,九、意生身,十、福德身。
注二 十身总属权实二智,此中自证境属实智,化他境属权智。
其中菩提身、法身、威势身属实智。愿身、化身、力持身、意生身、福德身,五身都属权智。相好庄严身和智身都通于权实二智。
解 按华严经中菩萨登八地方具十身灵相,而本经八住即具十身灵相,因二经都属圆教,理应前后互融。
正文 形成出胎,亲为佛子。名法王子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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