虐待动物和道德问题
我们的确需要从动物的角度来想想这些事情了,想想动物所遭受的痛苦,这痛苦一点也不比人的痛苦更不值一提。
人也的确应该对那些直接在他们管制之下的动物负起责任,否则,成千上万的依人动物就会生活在苦难中。哪怕在心存偏见的情况下,也应该想到,动物并不是生来就必得受到虐待。而现实中,越来越多被“制造”出来、并且必须经历长途运输和非人道屠宰的动物正面临这样的灾难。前面谈到的动物所受到的虐待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的问题而已。一个九岁的孩子,看到菜市场里的鸡下的蛋特别小,就产生了好奇:这里的母鸡下的蛋为什么小得像鹌鹑蛋呢?
在父亲的鼓励下,他与其他孩子一起到菜市场和屠宰场调查,结果发现,菜市场的鸡因为经常看到同类被宰杀而紧张恐惧,因此便产出不正常的小鸡蛋。不仅如此,孩子们还发现,市场里的杀鸡场地都与活鸡笼子离得很近,笼子里的鸡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和听到它们的同伴被怎样杀死。那些鸡甚至能够分辨出杀鸡人和路人。当杀鸡人走近鸡笼时,鸡会纷纷后退,并发出惨叫声,孩子们靠近时,鸡却没什么反应。 最让孩子们感到震撼的是,在屠宰场的宰杀池前,当一头猪被宰杀时,周围待宰的猪都背向这头猪,本能地躲避,不敢目睹,不少猪吓得全身哆嗦。动物被屠宰时的这些遭遇让孩子们感到非常不安。于是,他们在今年世界环境日发出呼吁,恳请人们善待动物,不要折磨它们,不要在活的动物面前宰杀动物。
其实,这些认真的孩子们所“发现”的问题,都是我们中国人日常生活里的普通景象,只不过大人们不以为意罢了。在全国各地城市乡村的大小菜市场里,摊贩们都是这样公开宰杀活鸡活鸭活鱼的(现在也开始公开杀狗),买者也都乐于目睹自己买的鸡鸭或鱼鳖被活宰。这被认为是新鲜和可靠的。而对新鲜的追求在我们这里,已经演化为活吃活喝某些动物的血肉了。
在缺乏诚信的社会里,人们只有当面看到动物被宰杀、血流出来才能相信所谓鲜活。这一点加强了人们要亲眼看到动物被宰杀的欲望。因之种种,菜市场里宰杀动物行为便“合情合理”地发生了。至于牲畜在人们看不到的屠宰场和饲养场里怎样被屠宰,动物在大规模机械化饲养和运输过程中被怎样对待,在其他同样广泛的领域里如何被利用(比如实验动物和工作动物),则更少有人考虑和看顾。在这样的情形下,动物的苦乐和生存需要几乎完全被忽略了。
那么,动物怎样被杀、怎样被吃、被用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关注呢?人到底应该怎样对待动物(哪怕那些动物是被人养育出来供人吃用的)才算是负责任的呢?更重要的是,动物有什么基本的生命需要?我们应该不应该为动物的基本福利立法?蓄意忽视动物福利而令动物痛苦,或者残酷虐待动物的行为应该不应该被视为一种罪行?
2001年4月27日,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展示了某地生猪被“注水”的场面:灌注者用大铁钩子生生挂穿活猪的下巴,迫使猪头高高仰起,猪嘴朝上张开,人们就势插人粗管子,加压注入大量脏水废渣以增加猪的重量。在这个过程里,猪受到极其严重的伤害,下巴被穿出一个大洞,流血不止,胃被极度撑大,不能收缩。经过这一残酷刑罚,猪随即陷入持续难忍的撑胀和疼痛之中,直到被屠宰。也有相当数量的猪没有等到屠宰就被活活撑死了。
猪和其他动物一样,无法用人类的语言表达它们的疼痛和恐惧,然而它们的肢体却透露出它们的痛苦已经达到极限:肚腹滚圆,腿脚哆嗦,有的根本不能站立了。可以说,这已经不是对动物基本需求的消极忽视,而是积极迫害了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种残酷虐待动物的“注水”行为不是一时一地的事情,而是广泛发生在全国各地、持续近十几年的恶行。对动物实施“注水”的残酷等级也在逐渐上升,行为越来越恶劣和超过限度。20世纪80年代末期,人们在菜市场买到注水鸡时,还感到吃惊,类似的事情还被当作新闻看待。很快,到20世纪90年初,“注水”行为就成为见怪不怪的普遍行为了。通常,一只活鸡的腋下和两腿窝处被注进至少一斤水,许多鸡因为无法吸收体内的水和感染而死掉。
国家并没有对这种非人道对待动物的恶行本身加以限制和惩罚,社会道德也只是关注人的食品健康而不是残酷虐待动物的不道德,这种情况导致“注水”恶行很快扩大到鸽子、甲鱼、兔子,甚至牛和其他家养动物身上。其中猪的“注水”特别引人瞩目,涉及广泛而且势头猛烈。
其实,早在1996年,中央电视台“焦点访谈”节目就曾报道过广东生猪被强行“保养”、“加料”的情况(1996年11月8日)。
只是这种“曝光”没有能阻止发生在成千上万只生猪身上那些残酷而可怕的事情,因为报道关心的只是人们能否吃上“放心肉”的问题。对比两次报道可以看出来,现在的灌注者更加不顾动物的死活,“营利”的方式更加野蛮。1996年给猪灌注的是米糠、鸡屎、沙子等混合物,还貌似饲料,到2001年,灌注者直接往猪体内灌注污水废渣;1996年是由人捉住每一头猪来灌注,而到了2001年,某些灌注者直接用大铁钩子钩住活猪的下巴。人们已经不需要对活的动物有任何考虑了,而径直待之以血腥。应该说,社会的漠视和道德上的迟钝助长了这种广泛发生的恶行。对于无助的动物,我们不仅关切太少,而且没有感到道义上的亏欠。
为了保卫市民的“菜篮子”,确保生猪“排净”体内多余的水分,一些地方有关部门相继采取了新措施:到“指定屠宰点”屠宰的生猪一律要等到7至12天后再屠宰,以避免注水猪上市(这意味着普遍存在着这种现象)。但农村中大量存在的私人屠宰场并不在新措施管理范围内,而那些经长途运到异地的生猪怎样度过长达数天的等待期,新措施更无法考虑。就算不是以折磨动物为本意,在城市边缘的家畜集散地或屠宰厂,能有足够的水和食物供给动物吗?实际上,这样的应对措施和那些以折磨动物营利的行为一样,都没有考虑动物的利益,都对动物造成伤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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