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邻火延烧,物、屋一空,其妻惊骇病故,遂心神迷闷,如醉、如狂。
世间不如意事常八九,难免遭遇逆境。熟读此篇,心地释然。
《法华经》云:“三界无安,犹如火宅,众苦充满,甚可怖畏!”
见《法华经》卷二、譬喻品第三、偈颂中。
天之所以成就人者,有苦、有乐、有逆、有顺、有祸、有福,本无一定,唯在当人具通方眼,善体天心,则无苦非乐,无逆非顺,无祸非福矣。是以君子乐天知命,上不怨天,下不尤人,随遇而安,无往而不自在逍遥也。
乐天知命:谓顺应天命而自乐也。易、系辞上:乐天知命,故不忧。疏:顺天施化,是欢乐于天;识物始终,是自知性命;任自然之理,故不忧也。(《中文大辞典》)
不怨天不尤人。谓不怀恨于天,不责怪于人也。《论语·宪问》:子曰,不怨天,不尤人。注:君子不用于世,而不怨天;人不知己,亦不尤人:
所以素富贵行乎富贵,(素者、现在也。行者、优游自得之意。富则周济贫穷,贵则致君泽民。尽其富贵之分,是之谓:“素富贵行乎富贵”也。)
素贫贱行乎贫贱,(若家无余财,身未出仕,则守乎贫贱之节,不敢妄为。)
素夷狄行乎夷狄,(若尽忠被谗,贬之远方,如云、贵、两广、黑龙江等,则心平气和,不怨君上,不恨谗人,若自己就是彼地之人一样。)
素患难行乎患难。(或者不但远贬,且加之以刑,轻则楚打监牢,重则斩首分尸,或至灭门,仍然不怨君上,不恨奸党,若自己应该如此一样。人与之患难,尚然如是,何况天降之患难,岂有怨恨者乎?如是之人,则人爱之,天护之,或在此生,或在后世,或在子孙,决定有无穷之福报,以酬其德矣。)
此“素富贵”等四句,出《中庸》。兹录原文如下:“君子素其位而行,不愿乎其外。素富贵、行乎富贵,素贫贱、行乎贫贱,素夷狄、行乎夷狄,素患难、行乎患难;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。”
《中庸新解》,释曰:“素、是‘现在’的意思。君子做人,在怎样的地位,就怎样法,不希望做地位以外的事。在富贵的地位,就照富贵的地位去做人;在贫贱的地位,也就照贫贱的地位去做人;就是在夷狄的地位,也就照夷狄的地位去做人;在患难的地位,也照患难的地位去做人。君子不论在什么地位,都是随遇而安,悠然自得,不作非分之望,所以能‘无入而不自得焉’。”
居士虽有好善之资,未明儒佛至理,以故一遇逆境,便发狂乱耳。
凡夫总是“心随境转”,所以碰到逆境,难免发狂。《楞严经》说:“若能转物,即同如来”矣。
今谕之曰:世间最博厚高明者,莫过天地日月;而日中则昃,月盈则食,高岸为谷,深谷为陵,沧海变桑田,桑田成沧海。
沧海桑田:喻世事变迁之巨。《神仙传》:麻姑谓王方平曰:“接侍以来,已见东海三为桑田;向到蓬莱水浅,浅于往者会时略半也,岂将复还为陵陆乎?”书言故事、地理类:“山河改转,曰:沧海桑田。”精注雅俗故事读本、上、地舆:“沧海桑田,谓世事之多变”。(《中文大辞典》五)
古今最道高德备者,莫过孔子,而且绝粮于陈,被围于匡;周游列国,卒无所遇;只有一子,年才五十,即便死亡;幸有一孙,得绵世系。
纲鉴一:“壬子,(周敬王)三十一年(西纪前四八九),春,孔子自蔡如叶(楚邑),楚子(昭王)遣使来聘孔子。”纪:“楚子闻孔子在陈蔡之间,使人聘孔子。陈蔡大夫谋曰:“孔子用于楚,则陈蔡危矣!”相与发徒,围之于野,不得行,绝粮。使子贡至楚,楚子兴师迎孔子,然后得行。”
被围于匡:《史记》四七:“(孔子)将适陈,过匡,颜刻为仆,以其策指之曰;“昔吾入此,由彼缺也。”匡人闻之,以为鲁之阳虎,阳虎尝暴匡人,匡人于是遂止孔子,孔子状类阳虎,拘焉五日。”索隐:“匡、宋邑也。”正义:琴操云:“孔子到匡郭外,颜刻举策指匡穿垣曰:‘往与阳货正从此入。’匡人闻其言,告君曰:‘往者阳货今复来。’乃率众围孔子数日,乃和琴而歌,音曲甚哀,有暴风击军士僵仆,于是匡人有知孔子圣人,自解也。”
《史记》:“孔子生鲤,字伯鱼。伯鱼年五十,先孔子死。伯鱼生伋,字子思,年六十二,尝困于宋。子思作中庸”。
降此而下:颜渊短命,冉伯牛亦短命;子夏丧明,左邱明亦丧明。
颜回,字子渊,少孔子三十岁。年二十九,发尽白。蚤死(年三十二)。(《史记》六七)
冉耕:字伯牛,孔子以为有德行。伯牛有恶疾,孔子往问之,自牖执其手,曰:‘命也夫!斯人也,而有斯疾,命也夫!’(《史记》六七)——案:史记缺载年岁,逝时几岁,无从查考。
卜商,字子夏。少孔子四十四岁。孔子既没,子夏居西河教授,为魏文侯师。其子死,哭之失明。(《史记》六七)
左丘明:春秋、鲁太史。孔子作春秋,左丘明述其意而作传,曰《左氏春秋》。后人因其失明,称为“盲左”。(《人名辞典》)
屈原沈江,(屈原尽忠被谗,后以怀王被秦所留,不胜忧愤,而力无能为,五月五日,沈于汩罗江中。)
屈原:战国楚人。名平,号灵均。博闻强记,文辞雅丽,为后世词赋之祖。仕楚为三闾大夫。怀王重其才,靳尚辈,譖而疏之,乃作“离骚”,冀王感悟。顷襄王时复用谗,谪原于江南,原作“渔父”诸篇以见志,于五月五日,自沈汩罗而死。(《人名辞典》)
纲鉴一:秦伐楚,取八城,秦(昭襄)王乃遗楚(怀)王书曰:
“寡人愿与君王会武关,面相约,结盟而去。”楚王欲往,恐见欺;欲不往,恐秦怒。昭睢(楚之族)屈平(字原)曰:“毋行,而发兵守之耳。秦,虎狼也,有并诸侯之心,不可信也。”王稚子(名)子兰劝王行,王乃入秦,秦王令一将军诈为王,伏兵武关,劫之与西,遂留之。时楚太子横方质于齐,昭睢诈赴(告丧也。俗作讣)于齐,齐王归楚太子,楚人立之(是为顷襄王)。初,屈平为怀王左徒(官名。犹后左右拾遗)志洁行廉,明于治体,王甚任之。后以谗见疏……其后,子兰又譖之于顷襄王,王怒,迁之于江南,原遂怀石自投汩罗(江名。在今湖南省湘阴县北)以死。(时周赧王十六年(西纪前二九九)壬戌、五月五日。)
子路作醢。(醢、音海,肉酱也。子路仕卫,卫蒯聩与其子辄争国,子路死于其难,遂被敌兵斩作肉酱。)
仲由,字子路,一字季路。孔子弟子。性好勇,喜闻过。事亲孝,尝为亲百里负米。有政事才,初仕鲁,后仕卫,为孔悝邑宰,孔悝母伯姬与竖良夫谋立太子蒯聩,迫孔悝盟而劫出公,出公奔,子路将入,子羔止之,子路曰:食焉不避其难。遂入。蒯聩使人攻子路,以戈击之,断缨,子路曰:君子死,冠不免。结缨而死。(《中国人名辞典》)
天地日月,犹不能令其常然不变;大圣大贤,亦不能令其有顺无逆。唯其乐天知命,故所遇无不安乐也。而且千百世后,自天子以至庶人,无不景仰。以当时现境论之,似乎非福;以道传后世论之,则福孰有过于此者?
此总结上文。
人生世间,千思万算,种种作为,究到极处,不过为养身口、遗子孙而已。然、身则粗布亦可遮体,何必绫罗绸缎?口则菜羹仅可过饭,何必鱼肉海味?子孙、则或读书,或耕田,或为商贾,自可养身,何必富有百万?且古今为子孙谋万世之富贵者,莫过秦始皇:吞并六国,焚书坑儒,收天下兵器以铸大钟,无非欲愚弱其民,不能起事。
秦始皇:姓嬴,名政。庄襄王之子。西纪前二四六年登位,时年十三岁。十七年灭韩,十九年灭赵,廿二年灭魏,廿四年灭楚,廿五年灭燕,廿六年灭齐,全国统一于秦,定皇帝称号。收天下兵器,销以为钟、鑢、金人,置宫延中。卅四年,烧诗书百家语。三十七年(西纪前二一○年)七月,东巡至沙邱而崩,时年五十岁。
谁知陈涉一起,群雄并作。一统之后,不上十二三年,便致身死国灭,子孙尽遭屠戮,直同斩草除根,靡有孑遗!是欲命子孙安乐者,反使其速得死亡也。
西纪前二○九年,秦二世胡亥元年,阳城人陈胜(姓陈名胜字涉)、阳夏人吴广起兵,刘邦、项梁等应之。故云“群雄并作”。
始皇于二十六年统一全国,三十七年死于沙邱,前后不过十二年。胡亥三年,赵高弑之,而立子婴。次年,项羽入关,杀子婴,掘始皇冢。
汉献帝时,曹操为丞相,专其威权,凡所作为,无非弱君势,重己权,欲令自身一死,子便为帝。及至已死,曹丕便篡;而且尸犹未殓,丕即移其嫔妾,纳于己宫。死后永堕恶道。历千四百馀年,至清乾隆间,苏州有人杀猪,出其肺肝,上有“曹操”二字,邻有一人见之,生大恐怖,随即出家,法名“佛安”,一心念佛,遂得往生西方。事载《净土圣贤录》。
《净土圣贤录》卷六:“佛安,字誓愿,苏州人。年三十馀,邻家杀猪,出其腑,有文,曰‘曹操’。瞿然发心,投上津桥天竺庵为僧……以念佛为课……乾隆四十一年(西纪一七七六)二月,有疾,遣徒往狮林寺请僧礼净土忏三日,演瑜伽焰口一坛。期满,明日,设斋筵,召客为别,称佛名,其徒和之。香三炷。日午,曰:‘行矣’。端坐而逝。”
夫曹操费尽心机,为子孙谋,虽作皇帝,止得四十五年,国便灭亡。而且日与西蜀、东吴互相争伐,何曾有一日安乐也?
曹丕于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庚子(西纪二二○)十月篡位,至陈留王曹奂(操之孙。在位六年(咸熙二年乙酉(西纪二六五)十二月,司马炎依样画葫芦,曹魏亡。计四十五年。
下此:若两晋、宋、齐、梁、陈、隋,及五代之梁、唐、晋、汉、周,皆不久长。就中,唯东晋最久,仅一百三年。其他、或二三年,或八九年,一二十年,四五十年,即便灭亡。
西晋自西纪二六五至三一七年,东晋自西纪三一七至四一九年,两晋合计一百五十五年。
南朝:刘宋五十九年(西纪四二○——四七八),萧齐二十三年(西纪四七九——五○一),萧梁五十五年(西纪五○二——五五六),陈三十二年(西纪五五七——五八八)。隋二十九年(西纪五八九——六一七)。
五代:后梁十六年(西纪九○七——九二二),后唐十三年(西纪九二三——九三五),后晋十一年(西纪九三六——九四六),后汉四年(西纪九四七——九五○),后周九年(西纪九五一——九五九)。
此乃正统,其馀窃据伪国,其数更多,其年更促。推其初心,无非欲遗子孙以富贵尊荣。究其实效,反令子孙,遭劫受戮、灭门绝户也。
末代帝王遭劫受戮之事,史书具载;兹且引南朝刘宋末代史实如下:《纲鉴易知录》卷三:
“己未(西纪四七九)夏四月,齐王(萧)道成称皇帝,废宋主为汝阴王,徙之丹阳。——宋主下诏禅位于齐,而不肯临轩,王敬则勒兵入迎,启譬令出,宋主收泪谓曰:“欲见杀乎?”敬则曰:“出居别宫耳。官先取司马家亦如此。”宋主泣而弹指曰:“愿后身、世世勿复生帝王家!”(宫中皆哭!——通鉴一三五)五月,齐王道成杀汝阴王,灭其家!”
刘裕做梦也没想到他的后裔如此下场!
且贵为天子,富有四海,尚不能令子孙世受其福,况区区凡夫,从无量劫来,所作恶业,厚逾大地,深逾大海,可保家道常兴、有福无殃也耶?
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。
须知:世间万法,悉皆虚假,了无真实,如梦、如幻,如泡、如影,如露、如电,
《金刚经》云:“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”。
倓虚大师释曰:“一切者、包括无遗之意。三界一切有为生灭之法也。如梦者、众生界内,迁流造作,皆是虚妄,譬如睡时似有,觉了全无;万法迷时似有,悟了全无;故曰如梦。如幻者、有为诸法,悉皆如幻;如幻师削木为人,结草为马,本无实体;万法缘生,亦复如是,故曰如幻。如泡者、风击水成泡,忽有忽无,乍起乍灭;万法不实,亦复如是,故曰如泡。如影者、影即影像,依形而有,是为依他起性,全是假名,故曰如影。如露者、露即朝露,见日即晞,万法是愚昧暗结,智照即灭,故曰如露。如电者、电即电光,一闪即灭,一切有为法,其不实也,亦复如是,故曰如电。”(《金刚经亲闻记》)
如水中月,如空中花,如热时焰,如乾闼婆城(梵语乾闼婆,此云寻香,乃天帝乐神。其城乃幻现非实,世俗所谓蜃楼海市即此也。)
水中月,水中所现之月影也,以譬诸法之无实体。空中花,眼膜于空中所见之种种花。热时焰,即阳炎,热、空、尘等因缘和合,于旷野中现水相者也。乾闼婆城,蜃气映日光于大海上现宫殿之相者也。
唯自己一念心性,亘古亘今,不变不坏;虽不变坏,而常随缘。随悟净缘,则为声闻,为缘觉,为菩萨,为佛;由功德有浅深,故果位有高下。随迷染缘,则生天上,生人间,堕修罗,堕畜生,堕饿鬼,堕地狱;由罪福有轻重,故苦乐有短长。
《楞严经》,佛问波斯匿王:“汝见变化,迁改不停,悟知汝灭;亦于灭时,汝知身中有不灭耶?”王答:“我实不知!”佛言:“我今示汝不生灭性。”乃至云:“汝面虽皱,而此见精,性未曾皱;皱者为变,不皱非变;变者受灭,彼不变者,元无生灭,云何于中受汝生死?”熟读楞严,可知“不变随缘”之义。
若不知佛法之人,则无可如何。汝既崇信佛法,何不由此逆境,看破世相,捨迷染缘,随悟净缘,一心念佛,求生西方,从兹永出六道之轮迴,高证四圣之果位,岂不是因此小祸,常享大福耶?而乃昧昧不了,如醉如狂,倘若焦思过度,或致丧身失命,则长劫难出轮迴矣!而且弱妾孤子,何以自立?本欲自利利他,反成自害害他,(他谓妾与子也。)何愚痴一至于此也?
若能“素患难行乎患难”,若知逆境、苦难是良师,“恶因缘是好因缘”,则不致如此愚痴矣。
经云:菩萨畏因,众生畏果。菩萨恐遭恶果,预先断除恶因,由是罪障消灭,功德圆满,直至成佛而后已。众生常作恶因,欲免恶果,譬如当月避影,徒劳奔驰。
彻底显示迷痴凡夫的病根!
每见无知愚人,稍作微善,即望大福;一遇逆境,便谓作善获殃,无有因果,从兹退悔初心,反谤佛法。岂知报通三世,转变由心之奥旨乎?
若知报通三世,则不致退心谤法矣。
报通三世者:现生作善作恶,现生获福获殃,谓之现报;今生作善作恶,来生获福获殃,谓之生报;今生作善作恶,第三生、或第四生、或十百千万生、或至无量无边劫后,方受福受殃者,谓之后报;后报则迟早不定。凡所作业,决无不报者。
问:现报示人,方知畏惧;迟至后世,皆谓渺茫。天何不使人速受其报乎?
答:报之迟速,自业所招:善人前孽既至,不能先报其善;恶人宿福既临,不能先报其恶。譬如治圃之人,先植桃而后植李,虽巧于灌溉,不能使尺寸之李,先成于拱把之桃也。若必俟现报而信,亦愚之甚矣!(《万善先资》三)
转变由心者:譬如有人,所作恶业,当永堕地狱,长劫受苦;其人后来生大惭愧,发大菩提心,改恶修善,诵经念佛,自行化他,求生西方,由是之故,现生或被人轻贱,或稍得病苦,或略受贫穷,与彼一切不如意事,先所作永堕地狱、长劫受苦之业,即便消灭。尚复能了生脱死、超凡入圣。《金刚经》所谓:“若有人受持此经,为人轻贱,是人先世罪业,应堕恶道,以今世人轻贱故,先世罪业即为消灭,当得阿耨多罗三貌三菩提。”者,即转变由心之义也。
略引江味农居士《金刚经讲义》释之:
“若”者、倘若也,或者有之之意。“为”者、被也。“轻”者、不重之意。“贱”者、不尊之意。不被人尊重,正是“皆应恭敬”反面。云何轻贱?浅言之,如讪谤屈辱等;广言之,凡遇困难拂逆之事,皆是。
“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”,明其被人轻贱之故。先世、有二义:一、指前生、前生者、通指今生以前而言,非但谓前一生也。一、指未持说此经以前。三十年为一世。所作之罪,应堕恶道,其重可知。应堕者、明其后世必堕,盖罪报已定,所谓“定业”是也。
凡人造业,无论善恶,皆是熟者先牵,谓:何果先熟,即先被其索引受报。前生造恶,今生未堕,待诸后生者:因其前生造有善业,其果先熟,或多生善果之馀福未尽,而恶果受报之时犹未到,所以今生尚未堕落者、因此。然而、有因必有果,若非别造殊胜之因,速证殊胜之果者,定业之报,其何能免?所谓“善恶到头终有报,只争来早与来迟”,是也。应堕恶道句,正明此义。
“以今世人轻贱故,先世罪业则为消灭”两句,昔人有释为“转重业令轻受”者,此释不宜局看;若局看之,便与佛旨多所抵触。何谓与佛说抵触耶?试观上文,于“为人轻贱”之下,即接曰:“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”,正明其被人轻贱,是由夙业所致;亦即应堕恶道之见端也。其非别用一法转而令之如是也,彰彰明甚。
此中“消灭”之言,不可误会为善恶二业两相抵消。佛经常说“因果一如”之理,所谓“如是因、如是果”,又曰:“假使百千劫,所作业不亡”,足见善恶二业,各各并存,不能抵消矣。即如此经:前云:“能信此经,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”,若可抵消者,先世罪业早已抵消矣,何致今世依然应堕恶道?将前后经文合而观之,其为各有因果,各各并存,不能抵消,显然易明。而“转令轻受”之言,含有抵消之意,故曰多所抵触。然则奈何?惟有极力消灭恶种之一法耳。何谓抵消?譬如帐目,以收付两数,相抵相消,只算其馀存之数。善恶因果,不能如是抵消,只算馀存之或善或恶以论报也。何以故?帐目中,虽各式银钱,无所不有,然有公定之标准,可以依之,将不一者折合为一,故可抵消。若善恶之业,轻重大小,至不一律,既无标准,以为衡量折合之根据,从何抵消乎?故经百千劫,其业不亡也。何为消灭?譬如田中夙种,有稻、有稗,今惟培植稻种,令得成榖,稗子发芽,则连根拔去,是之谓消灭。人亦如是,八识田中,无始来善恶种子皆有,惟当熏其善种,令成善果,则恶种子无从发生,纵令夙世恶种,已经发展,但能于恶果尚未成熟期间,勇猛精进,使善果先熟,则恶果便不能遽成,若久久增长善根,则枝叶扶疏,使恶果久无成熟之机会,将烂坏而无存矣。此约世间善行及出世间法不了义教而言。若依最上乘了义之教,修殊胜因,剋殊胜果,便可将夙世所有恶种,连根带叶及其将成未成之果,斩断铲除,岂止善果先熟,不令恶果得成而已哉!
此段十分重要,请细读,勿厌繁,是幸!
世人稍遇灾殃,不是怨天,便是尤人,绝无有作偿债想,生悔罪心者。须知: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;种稂莠则不能得嘉榖,种荆棘则勿望收稻梁。作恶获福者,宿世之栽培深也;若不作恶,则福更大矣。譬如富家子弟,吃喝嫖赌,挥金如土,而不即冻馁者,以其金多也;倘日日如是,纵有百万之富,不几年即便家败人亡、扫地而尽矣!作善遇殃者,宿世之罪业深也;若不作善,则殃更大矣。譬如犯重罪人,未及行刑,复立小功,以功小故,未能全赦,改重为轻;倘能日日立功,以功多且大故,罪尽赦免,又复封侯拜相,世袭爵位,与国同休。
为使人易懂,方便设此譬喻耳。切勿看作抵消。
大丈夫生于世间,当具超格知见,岂可使身外之物,累坏自身?譬如金珠满屋,强盗来抢,只宜捨之速逃,岂可守财待死?良以金珠虽贵,若此身命,犹然轻贱,既不能两全,只可捨金珠而全身命耳。且汝财物已烧,空忧何益?惟宜随缘度日,竭力念佛,求生西方,则尽未来际,永离众苦,但受诸乐,如是,则由此火灾,成无上道,当感恩报德之不暇,何怨恨迷闷之若是耶?祈以予言详审忖度,当即释然解脱,如拨云雾以见天日;从兹、即灾殃翻为善导,转热恼直下清凉矣!倘犹执迷不悟,势必发颠发狂,则本心已丧,邪魔附体,纵令千佛出世,亦不能奈汝何矣!
卫居士读此书后,未知情况如何?想必“释然解脱,拨云见日,即灾殃翻为善导,转热恼直下清凉”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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