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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观对子女的“爱”

发布时间:2023-12-27 09:26:18作者:大悲讲解

正观对子女的“爱”

  下面这一段经文我想对中国的父母特别有用。因为中国的父母从好的方面来说对子女非常负责任。从不好的方面来说呢,对子女有太强的贪着,太强的控制欲,最起码是有过度的爱、溺爱。大家知道任何东西过度都不行,尤其是爱,过度了更可怕。比如大人带小孩,我在日本亲眼看到,大人在前面健步走,他的小孩才五六岁,在后面跌跌撞撞地跟着跑,摔倒了自己爬起来,前面大人头也不回。日本是这样的。中国的大人呢,恨不得把他抱在怀里。所以现在有个很大的问题,中国的下一代,特别独生子女之后的下一代,在整个世界范围内,他们是比较缺乏竞争力的,就是因为他们成长的环境,父母对他的这种过度的爱、过度的贪着,在他们身上造成一系列的畸形、扭曲。有的就是温室里的花朵,一见光、见风,就会死掉。还有一些是自己没有独立意志、没有独立主张,简直是个“废人”。所以父母不懂教育,这个很可怕。

  我们再看看经文是怎么教我们放下对子女的贪著。“复次长者,在家菩萨于自子所,不应极爱。”在释迦牟尼佛的境界中,视所有众生如“罗睺罗”,罗睺罗是释迦牟尼佛在家时候的独子,在佛陀的眼里,所有众生都是自己的独子。“长者,若于子所生于极爱,非他人所则为自毁。”如果你对子女的爱过度的话,对别的人一定就没有平等心。“应以三法而自呵责,何等三,菩提道是平等之心非不平等心,菩提道是正行所得非是邪行,菩提道是无异行得非杂行得。复应呵己心,于自子所,生怨家想,恶知识想,非善知识想。”实际上这里讲到了另外一个问题:缘。大家要注意,经文的语言并不是要丑化、恶化或者在咒骂这个子女,而是描述了我们娑婆世界众生,父母跟子女的缘——这种关系的复杂性。这种关系都是单一的吗?大家想一想。有的子女一生下来,就是一个残疾,一辈子都要父母伺候;有的子女,长大以后,把家财败掉;有的子女让父母在社会上丢人现眼。这都是怎么回事啊?所以子女跟父母的关系非常复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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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是有这样一个故事嘛,过去有一个做买卖的人,后来不做了,开始学佛、修行,修行了没多久,他家的孙子死了。后来他到寺院去请教师父,他说这佛讲的因果报应不对呀,你看我做这么多好事,印经修庙造桥补路,天天念佛念经,我孙子却死了。师父就反问他:你忘记了长江的水有多冷吗?这么一说,这个人吓了一跳。为什么呢?因为他当年在做布匹买卖的时候,有一次在长江上跟一个人合伙以很低廉的价格买到一船好的布匹,后来船在一个地方靠岸休息的时候,他生起了贪念、恶念,把那个同伙推到长江里淹死了。他以为这个事儿谁也不知道呢。然后师父告诉他:你那个孙子就是被你害的那个人的转世啊,他到你们家就是来找你报仇的,现在由于你学佛修行,这个冤业化解了,所以你的孙子就死啦。所以你们看看,我们在生活里面可能会经历的生离死别,这种业果后面的真相究竟是什么,凡夫是不知道的。

  “违逆佛智平等之慈害我善根,彼应随处自调于心,如爱其子一切亦然,如爱自身一切亦然,应修是观”。“我异处来,子异处来,何以故?一切众生曾为我子。”如果我们爱我们子女的话,应该把这个爱扩充开来,扩充到对所有的众生。所以我们在家人修行,应该把众生视为亲戚朋友,视为亲眷,视为子女;应该把子女和亲眷视为众生。因为在无量劫的轮回中,我们和所有其他众生之间的关系,就像演戏一样,不断地变换角色,这一辈子他是你儿子,可能以前你是他儿子等等。“我亦是彼诸众生子,终不生念,我子彼非,何以故?去至六趣而复为怨,或复为子,我其当作等亲非亲。我以何故,于其所亲倍生爱与,于非亲所一切不与,我若生于爱不爱心,不于非亲所一切不与。我若生于爱不爱心,不能趣法。何以故?不等之行至不等处,行平等行至于等处。”“趣”是到的意思。意思是如果我们坚持不平等心,那我们只能到达不平等的境界,我们要到达平等的境界,必须要行平等行,佛的境界就是平等境界。这是对治我们对子女的贪着。所以希望各位在家的父母一定要好好地去用佛法的智慧,来对治自己在教育子女、对待子女中的无明和贪着,以及由贪着和无明延伸的一系列的不正确的想法和做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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