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学研究真实,不是一味朝外看,把真实作为孤立的客体去研究,而是从缘起论的立场出发,首先对人认识真实这件事本身作客观、全面的分析。这是佛学真实论最为重要的特质。从缘起论观察,人认识真实,是处在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即能知与所知互相作用的关系中,或者说在根(主体的认识器官)、尘(认识对象)、识(认识能力)三缘和合的关系中。对真实的研究,必须始终把握认识的缘起关系这个大框架。这就不仅须对所认识的真实进行研究,而且须对主体的认识能力和所采用的认识方式、认识工具进行研究,防止知外忘内、知所忘能的片面倾向,就象科学家要观测一个研究对象,须先对所用的观测仪器作一检查。 佛学对人的认识能力分析最为细致者,为相宗的八识或九识说。依《楞伽》、《解深密》等经,相宗将人能认识的心识分为八识或九识,形成四或五个层次。第一层前五识,指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,它们分别感知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“五尘”,为人们接受外境信息的五大窗口,相当于心理学所说视觉、听觉、嗅觉、味觉、触觉五种感觉功能。对外境五尘的接受,必须经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“五根”的感觉工具,五根各分为肉眼可见的粗“扶根尘”和肉眼难见的“净色根”,净色根,现在看来相当于感觉传导神经和脑中感觉中枢的功能。第二层第六意识,具分别、统觉、记忆、思维等功能,摄思(思察)、寻(探究)、伺(深度伺察)、胜解(理解)、念(记忆)等心所法(随识而生的心理作用)。第三层第七末那识,起联络前六识与第八识,不断发起思量,尤其是不断思量有一内在自我的作用,被认为即第六意识所依的根,称“意根”。第四层第八阿赖耶识(藏识),有储藏各种心理活动习气种子等功用。第五层第九阿摩罗识(无垢识),为诸识之体性,或被认为即最根本的纯粹觉知之性,或说即是阿赖耶识所藏无漏种子。 佛学还说心识的认识功能和认识方式有现、比、非三种“量。”量,为梵文pramāna 的意译,意为尺度、标准,指用以审定真妄的准衡。现量,略当于直觉,谓不经名言概念的分别而直接识别,现,乃境相直接呈现于心识中之意《因明正理门论》释云:“此中现量,谓无分别。若有正智于色等义离名种等有所分别,现现别转,故名现量。”无分别,指无名言概念的分别。《瑜伽师地论》卷十五分现量为四种:一色根现量,指前五识依五根对境而生的视、听、嗅、味、触等感觉经验;二意受现量,为第六识的直觉,多生起于前五识现量之后,或缘熟悉境相之时,如人看见自己的父母,不须思量,便知道这是谁;三世间现量,指未断烦恼的凡夫之现量,亦称“有漏现量”;四清净现量,指断了烦恼的圣者对真实的体证,亦称“真现量”、“无漏现量”。《正理滴论》所分现量四种为:一、五根智,二、意根智,同《瑜伽论》之色根现量、意受现量;三、自证现量,指各心、心所的自证分,即心自知自认的功能;四、定心现量,指修禅定者中所现的境相,未经名言分别者。这四种现量属因明学所说,从《瑜伽师地论》四现量来看,皆为世间现量。 世间现量又有正、似之分。似现量指似是而非的现量,不是对境相的直觉,故不堪作世间极成真实的依据。《因明论疏》说似现量有五种:一、散心缘过去(回忆往事),二、独头意识缘现在(无实境而自起意识现量),三、散意缘未来(想望未来),四、于三世诸不决智(不能确定属过去、现在或未来的现量),五、于现世诸惑乱智(根识有毛病如翳目、晕旋等时所生的错觉、幻觉)。离以上五种过失,六识亲缘实境而未杂名言分别,其时所得直觉始得名为正现量,可作世间极成真实的依据。九识中,五、六、八、九识皆有现量功能,其中前五识、八九二识唯有现量。现量功能由主体之不同,有多般差异,如就眼识现量而言,就有凡人的肉眼、天人及有天眼通者的天眼,和出世间圣者才有的慧眼、法眼、佛眼,凡五种眼。 比量,谓以名言概念为工具,进行思维。《因明正理门论》释云:“言比量者,谓藉众相而观于义。”意谓比量是借用名相来观察思择真实义理。
比量唯属第六意识的功能,亦有正、似之分。正比量指依据正现量所提供的感觉经验分别名相,进行思维,符合逻辑法则、因明论式的正确推理、判断;似比量为似是而非的推理、判断。《因明正理门论》谓以似现量为因,“于似所比诸有智生,不能正解,名似比量。”似比量不符真实,只有正比量,才可作道理极成真实的依据。 非量,指错误的、不符真实的思量。第六意识有非量,第七末那识念念内执有自我,属于非量。非量不能作任何层次真实的依据。 《瑜伽师地论》等还说证成道理的建立,除依据现、比二量之外,还依至教量(圣言量),指佛等圣者所说的经典,为佛等圣者依其实证真实之智,对众生机宜而说,在确信佛言圣语的佛教徒来说,这是佛等圣众以其修行实践所证明的真理,是可靠的准衡,但未必被不信仰佛教者所公认。后来陈那改革因明,便从与外道辩论的需要出发,取消了因明中的圣言量,只以现、比二量或加譬喻(类比推理)树论立宗。 佛学还从通观认识对象与认识方式的角度,把对真实的认识归纳为相、名、分别、如如、正智“五法”,出《楞伽经》等,《辨中边论》十真实中以此为摄受真实。相,即色声香味触法之相状,为前六识现量了别的对象;名,即名言概念,为第六意识比量所分别的对象;分别,一译妄想,指凡夫的世俗认识方式,仅限于分别相、名,只能得世间极成、道理极成两种相对的真实;如如,即真如、真实性、实相,乃绝对的真实;正智,指佛教圣者亲证真如的智慧,为清净现量。这五法概括了佛法真实论的基本观点:凡夫分别名相的认识方式,只能知相对的真实,绝对的真实唯佛等圣者超名相分别的真现量方能证得,不是名相分别所能认识的东西。版权所有:大悲咒讲解网